國際職業拳擊聯盟的基本原則及職責
(一)推動職業拳擊運動在世界各地的發展,給予拳擊手培訓,讓拳擊手參加符合國際職業拳擊聯盟章程的拳擊比賽,並獲得國際職業拳擊聯盟的認可。
(二) 制定國際職業拳擊聯盟章程,建立供機構成員可操作的活動準則,保障以世界水準進行職業拳擊運動。
(三) 在世界範圍內,秉承尊重職業拳擊運動的態度,建立與其它拳擊組織的溝通機制。 和有能力管理職業拳擊運動的權威組織通力合作,鞏固並推動職業拳擊運動在本地區乃至全世界的發展;
(四) 建立本組織的醫療規則和安全規則;特別關注對拳賽觀眾的控制能力,特別關注安全問題,選舉官員、選擇比賽日期、建立緊急情況和撤離的標準、提供完好的醫療設備、安全 設備,提供比賽醫生和其他一切能夠保證拳擊手安全和一場職業拳擊賽事高質量正常舉行的器械
(五) 改善拳擊手、拳擊俱樂部、和實習運動員的健康、教育、安全標準和福利狀況;為所有級別的拳擊手提供更好的健康和安全標準;為運動員改善身體訓練的條件;
一、 制定並頒布機構的規則、制度來管理機構的行為:
a) 國際職業拳擊聯盟賽事規則;
b)申訴和法律事務委員會解決衝突、矛盾的執行規則;
c) 冠軍和賽事委員會的執行規則;
d) 其他相關的規定、規則。
二、 國際職業拳擊聯盟設置五個執行委員會分別負責以上工作:
a) 冠軍及賽事委員會(負責授予拳手榮譽、審核拳手比賽資格、賽事管理、推廣人拳手及教練的註冊);
b) 裁判委員會(負責裁判管理包括註冊、訓練等);
c) 申訴與法律事務委員會(負責制定國際職業拳擊聯盟章程、解決爭議、賽事監督、起草法律文件);
d) 俱樂部委員會(負責發展俱樂部聯盟、訓練拳擊手教練、組織俱樂部之間的交流賽排名賽、培養優秀拳擊手參加商業比賽、選出優秀俱樂部代表城市參加職業拳擊比賽);
e) 醫療委員會(負責賽事的醫療管理)。
三、 委派機構官員授權並認證機構批准的賽事賽事,並授予拳擊手榮譽(國際職業拳擊聯盟洲際拳王金腰帶)。
四、 負責職業拳擊推廣人、經紀人、拳擊手、助手(教練)資格審查,凡參加國際職業拳擊聯盟賽事的拳擊手、教練、經紀人、推廣人除具有本行業的專業資格外,必須通過國際職業拳擊 聯盟註冊方能獲得參與比賽的資格、比賽的認證。
五、 為參賽拳擊手進行排名,保證拳擊手在公平、公正的秩序下參與比賽,並獲得與排名相應的比賽資格及榮譽。
國際職業拳擊聯盟對下列17個等級的拳擊手進行排名:
1. 草量級(迷你輕量級) 47.627kg以下(105磅) Minimumweight
2. 次蠅量級(特輕量級) 不到48.980kg(108磅) Light Flyweight。
3. 蠅量級(次最輕量級) 少於50.800kg(112磅) Flyweight
4. 次雛量級(超次最輕量級) 不到52.160kg(115磅) Super Flyweight
5. 雛量級(最輕量級) 不到53.520kg(118磅) Bantamweight
6. 次羽量級 少於55.340kg(122磅) Super Bantamweight
7. 羽量級 不到57.150kg(126磅) Featherweight
8. 次輕量級 不到58.970kg(130磅) Super Featherweight
9. 輕量級 不到61.230kg(135磅) Lightweight
10. 超輕量 不到63.504kg(140磅) Light Welterweight
11. 次中量級 不到66.680kg(147磅) Welterweight
12. 超次中量級 不到69.850kg(154磅) Light Middleweight
13. 中量級 不到72.570kg(160磅) Middleweight
14. 超中量級 不到76.204kg(168磅) Super Middleweight
15. 輕重量級 不到79.380kg(175磅) Light Heavyweight
16. 次重量級 不到86.180kg(190磅) Cruiserweight
17. 重量級 86.180kg以上(190磅以上) Heavyweight
六、比賽監督
保證賽事的合法性,並對發生爭議的比賽進行仲裁,使比賽符合國際職業拳擊聯盟的章程。
七、對比賽進行裁判
負責比賽的裁判工作,決定比賽的台裁和邊裁。
八、醫療監督
負責賽事的醫療保障工作,日常的醫療諮詢等。
九、社團委員會。
負責俱樂部註冊、拳擊手註冊、拳擊手轉會及拳擊手教練的培養。